不拿家產還買房給老爸住!女兒會被控「丟包老人」嗎?律師親解關鍵
80歲老父要求賣房換扶養費,海外女兒憂心被告遺棄!律師詳解扶養義務界線,破解常見孝親迷思,台灣子女必看法律權益指南。
不拿家產還買房給老爸住!女兒會被控「丟包老人」嗎?律師親解關鍵
▍真實案例:跨海孝親的兩難抉擇
上禮拜事務所來了位特別的客戶——50歲的王姐,握著熱茶的手微微發抖。這個從美國飛回來的女兒,開場白就直接破題:「律師,我會不會因為不賣房子,就被老爸告遺棄啊?」
故事要從15年前說起,當時王家三兄妹的媽媽過世後,老爸把公司股份都過給兩個兒子。王姐為了「不讓老爸難做人」,連自己那份股權也轉給大嫂。沒想到兄弟拿到財產後,竟把老爸當人球踢來踢去!
「我實在看不下去,咬牙在台灣買了間房給老爸住。每年報稅季回來,都拜託管理員幫忙照看…」王姐眼眶泛紅:「現在兄弟居然要我把房子賣掉,錢給他們當扶養費,不然不接老爸回老家!」
▍法律實務面面觀:破解5大常見迷思
迷思1️⃣ 沒同住=棄養?
- ✅ 實務見解:法律沒規定要同住,重點在有無實質照顧
- ✅ 王姐做到:定期匯款+每晚越洋電話+委託社區關懷
迷思2️⃣ 扶養費要給多少才夠?
- 📍 法院判斷3要素:
- 長輩基本需求(含醫療、看護)
- 子女經濟能力
- 其他子女分擔狀況
- 💡 律師提醒:平均分攤是原則,不是「誰有錢誰全扛」
迷思3️⃣ 財產分配不公可拒養?
- ⚖️ 民法1118-1條:就算沒拿到遺產,仍要盡基本扶養義務
- ❗ 但可主張「減輕」責任:證明當初分產明顯不公平
迷思4️⃣ 被兄弟勒索怎麼辦?
- 🛡️ 自保3步驟:
- 留存所有匯款紀錄
- 定期探視的車票/通聯證明
- 社區照護的書面約定
迷思5️⃣ 什麼情況真的會構成遺棄?
- 🚨 刑法294條要件:
- 長輩已「無自救力」(如失能臥床)
- 故意不給生存必要協助
- 導致生命危險
▍實用教戰手冊:子女必備4招自保術
第1招|定期關懷SOP
- 📞 每周至少3次通話(可錄音存證)
- 📷 每月視訊確認生活狀況
- 📍 重要節日返台探視(保留機票存根)
第2招|金流管理技巧
- 💳 開設專用帳戶:每月固定匯入基本生活費
- 📑 要求簽收收據:大額支出要拿單據
- ✉️ 存證信函備忘:每年寄送扶養費明細
第3招|社區防護網
- 👥 與里長/管委會建立聯繫窗口
- 🏥 加入長照2.0服務(送餐、居家護理)
- 🚨 安裝緊急呼叫系統(搭配定期檢測)
第4招|法律預防針
- 📜 簽訂「扶養協議書」:經律師見證最保險
- 🕵️ 預先蒐證:保存兄弟索討錢財的對話紀錄
- ⚖️ 聲請調解: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備案
▍律師真心話:超越法律的情感功課
「王姐,妳已經比99%的子女都用心了!」我看著她整疊的匯款單據說。其實老人家要的很簡單——不是豪華公寓,而是被在乎的感覺。
建議王姐下次返台時:
- 帶老爸重遊童年故居
- 安排爺孫視訊日(用孫輩融化隔閡)
- 鼓勵參加社區長青班(建立新社交圈)
最後提醒:別落入「孝順=給錢」的陷阱!真正的奉養是讓長輩感受到「我需要你」,而不只是「我養你」。畢竟,那些跨海電話裡的笑聲,遠比銀行帳戶的數字更溫暖啊!
